English

广西查处一批行贿受贿要案

原区财政厅厅长佘国信等人被依法逮捕
2000-04-25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刘昆 我有话说

本报南宁4月24日电(记者刘昆)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今天透露,在自治区党委领导及有关部门配合下,广西检察机关近期依法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。具体是:

原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助理、区财政厅党组书记、厅长佘国信(男,56岁,正厅级),因涉嫌行贿,于1999年11月3日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,2000年1月12日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批准、以涉嫌受贿被依法逮捕。

原自治区交通厅党组书记、副厅长褚之田(男,59岁,正厅级),因涉嫌行贿,于1999年11月4日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,2000年1月14日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批准、以涉嫌受贿被依法逮捕。

原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甘维仁(男,46岁,副厅级),因涉嫌行贿,于2000年1月4日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,同月18日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。

原广西斯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杜宝成(男,54岁,正厅级),因涉嫌受贿,于2000年1月3日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,同月13日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。

以上案件目前仍在继续侦查之中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